高层建筑的家庭用户使用燃气时应采用管道供气
建筑物的供气方式主要有:管道供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
如果用电梯运输液化石油气钢瓶,一旦电梯发生事故,导致钢瓶泄漏漏入电梯井,很容易发生严重爆炸事故,危及整栋建筑的安全。所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5号,8月1日施行)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高层民用建筑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第5.4.16: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4.5 条规定: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严禁设置液化石油气用气设备、管道和气瓶。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2022.1.1即将实施的全文强制标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有条文:
6.1.5 高层建筑的家庭用户使用燃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管道供气方式;
2 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用气场所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应在燃气引入管处设置紧急自动切断装置。
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关于高层定义:
2.1.1 高层建筑 high-rise building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附录A 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
A.0.1 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2 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3 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4 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
5 局部突出屋顶的嘹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6 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A.0.2 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
1 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2 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3 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