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极限应用之加臭量计算

发布日期:2022-12-29 15:30 浏览次数: 字号:[ ]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2021强制要求:

3.0.7燃气应具有当其泄漏到空气中并在发生危险之前,嗅觉正常的人可以感知的警示性臭味。

3.0.8当供应的燃气不符合本规范第3.0.7条的规定时,应进行加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

。。。。。。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也有同样要求

3.2.3  城镇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燃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

针对不同加臭剂,嗅觉正常的人可以感知有对应的浓度值(K值)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148-2010

燃气中加臭剂浓度计算公式:

 

Cn——末端最小加臭剂浓度(mg/m3);

K——加臭剂在空气中达到警示气味的最小浓度值(mg/m3);

L1——燃气在空气中的爆炸下限(体积分数)。

如天然气(混合气,可以按照主要成分甲烷爆炸下限为5%)按对应5%爆炸下限( L1),按对应5%爆炸下限上面的公式计算结果Cn分别为8、3、7mg/m3。

则可以计算出如果采用四氢噻吩作为加臭剂,计算0.08/(0.2×5%)的末端最小加臭剂浓度8(mg/m3);

规范计算要求的是用户处末端的最小值,因加臭点一般在厂站内,此数值还受季节、加臭点、管道长度、材质、腐蚀和燃气成分、压力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在厂站加臭设置时候,再考虑其损耗,实际加臭量取理论计算值的2~3倍。目的应当控制末端最小加臭剂浓度达到Cn要求。

注:1表中的数值为推荐值,实际工程中加臭剂的用量还应根据供货商提供的K值进行核实;

2当燃气成分与本表比例不同时,可根据燃气在空气中的爆炸下限,对比爆炸下限为5%的天然气的加臭剂用量,计算出燃气所需加臭剂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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