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燃气(供气)设施?
现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
(二)燃气燃烧器具,是指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器具,包括居民家庭和商业用户所使用的燃气灶、热水器、沸水器、采暖器、空调器等器具。
天津地标
《农村天然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规范》DB12∕T 1057-2021
农村天然气供气设施 natural gas supply facility in rural areas
供给农村天然气用户的供气系统内的储存、输配和供应的各种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设施(含安全附属装置等),一般包括天然气门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调压站、计量站、调压箱、输配管道、用户管道、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等,不包括天然气运输车辆及燃气汽车加气站。
《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规范》DB12/T 1111—2021
3.1城镇燃气供气设施city gas supply facility
用于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内的储存、输配和供应的各种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设施(含安全附属装置等),一般包括天然气门站与储配站、天然气计量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液化天然气加气站、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液化石油气灌装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调压站、调压箱、输配管道、用户管道、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