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5067-2024与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24年28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中发布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5067-2024,于2024.12.01实施。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术语和定义、判定准则。
本文件适用于对使用过程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
a )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种设备;
b ) 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c )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 major accident potential of special equipment 在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潜在不安全情形。 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的严重事故隐患。 4 判定准则 4. 1 特种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 ) 特种设备未取得许可生产、因安全问题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条件。 b ) 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c ) 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 d ) 有 4. 2~4. 10 中规定的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的情形。 4. 2 锅炉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 ) 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 b ) 热工仪表失效或控制电(气)源中断,导致无法监视、调整主要运行参数。 c ) 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缺失或失效。 d ) 系统报警装置缺失或失效。 e ) 联锁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f ) 熄火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g ) 电站锅炉主要汽水管道泄漏或锅炉范围内管道破裂。 4. 3 压力容器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 ) 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 b ) 固定式压力容器改做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 c ) 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 d )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快开安全保护联锁装置缺失或失效。 e ) 氧舱的接地装置缺失或失效。 f ) 氧舱安全保护联锁装置(联锁功能)失效。 4. 4 压力管道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 ) 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或“不允许使用”。 b ) 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 具体全文查看附件。